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
2020/07/20
	
	 
		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告
	 
		 
	 
		企业名称: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	 
		企业法人:王昕刚
	 
		企业地址: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751号。
	 
		排放方式:有组织排放
	 
		有害原料:氧化亚镍,每年约420吨。
	 
		排放总量:含镍废物许可年排放限值: 2   吨/年
	 
		          废矿物油许可年排放限值:0.131吨/年
	 
		          废乳化液许可年排放限值:0.072吨/年
	 
						污染物名称
					 
						排放浓度限值
					 
						排放速率限值
					 
						有组织颗粒物
					 
						120㎎/Nm3
					 
						3.5㎏/h
					 
						有组织镍及其化合物
					 
						4.3㎎/Nm3
					 
						0.15㎏/h
					 
						无组织颗粒物
					 
						1.0㎎/Nm3
					 
						/
					 
						无组织镍及其化合物
					 
						0.040㎎/Nm3
					 
						/
					 
						无组织非甲烷总烃
					 
						4.0㎎/Nm3
					 
						/
					 
		排放浓度: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限值
	 
						污染物名称
					 
						排放浓度限值
					 
						总镍(车间口)
					 
						0.5㎎/L
					 
						氨氮NH3-N(总排口)
					 
						30㎎/L
					 
						总磷(以P计)(总排口)
					 
						2.0㎎/L
					 
						PH值(总排口)
					 
						6-9
					 
						总氮(以N计)(总排口)
					 
						40㎎/L
					 
						化学需氧量(总排口)
					 
						150㎎/L
					 
						悬浮物(总排口)
					 
						140㎎/L
					 
		 
	 
		 
	 
		执行标准: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-1996;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-2013。
	 
		防治措施:集中收集处理
	 
		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,在本公司网站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。
	 
		 
	 
		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	 
		2020年7月20日
	
		
			
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
	
					 
	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
			
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				 
		
	
					 
				
					 
			
附件: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告(通告【2020】9号)(点击下载)
	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