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
2020/07/20
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告
企业名称: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企业法人:王昕刚
企业地址: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751号。
排放方式:有组织排放
有害原料:氧化亚镍,每年约420吨。
排放总量:含镍废物许可年排放限值: 2 吨/年
废矿物油许可年排放限值:0.131吨/年
废乳化液许可年排放限值:0.072吨/年
污染物名称
排放浓度限值
排放速率限值
有组织颗粒物
120㎎/Nm3
3.5㎏/h
有组织镍及其化合物
4.3㎎/Nm3
0.15㎏/h
无组织颗粒物
1.0㎎/Nm3
/
无组织镍及其化合物
0.040㎎/Nm3
/
无组织非甲烷总烃
4.0㎎/Nm3
/
排放浓度: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限值
污染物名称
排放浓度限值
总镍(车间口)
0.5㎎/L
氨氮NH3-N(总排口)
30㎎/L
总磷(以P计)(总排口)
2.0㎎/L
PH值(总排口)
6-9
总氮(以N计)(总排口)
40㎎/L
化学需氧量(总排口)
150㎎/L
悬浮物(总排口)
140㎎/L
执行标准: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-1996;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-2013。
防治措施:集中收集处理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,在本公司网站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。
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2020年7月20日
附件: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告(通告【2020】9号)(点击下载)